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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ne 03 做了一件荒唐的事喜欢一个人,就应该大胆的去追,对不对?昨天去邀一个小女孩吃饭,结果被拒绝了,当时我见她一个劲地摇头,脑子立刻就空白了,只是记得她不停的在说:“不行,我又不认识你。” 不认识现在不就可以认识吗? 怎么我现在就想起来了呢,当时怎么没想着这么说? 唉!那一刻我完全变白痴了。现在想想,我那时既没问她叫什么,也没告诉她我叫什么,只是还好还记得给了她我事先准备好的写有我电话的纸条,只是……那上面写没写我的电话我现在也不太确定了,郁闷……我记得好像还说,你有时间给我发短信好吗?她好像说,行。不过,看她当时的样子,她只是希望我赶紧消失,摆脱这尴尬的局面。天哪!我太失败了,我怎么能把主动权交到人家手里呢?! 可能她也是不好意思吧,也难怪,当时她正在上体育课,周围这么多同学,确实挺尴尬的。当时她身边的几个小女生一听我邀她吃饭,立刻笑着走开了,远远的旁观,喂,你们是朋友吗,怎么能把她一个人留在那独自面对我这个流氓呢,那样她肯定会有些害怕的,真不够意思,你们应该团结起来,紧密围绕在她的周围,然后煽风点火添油加醋的鼓动她来赴我的约才对嘛。是大一的吗?!这点理想都没有!
最终短信也没来。这是我第一次鼓起勇气邀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吃饭,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,下一次,我至少要知道她叫什么。
不过……下一次见她会是什么时候,我心里也没底……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wwtopoint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FD474D7BF103B5F7!157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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